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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麗都华苑小区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转载 发布:2014/3/16 16:51:45 来源:丽都花苑 17886 阅读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为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特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繁峙县麗都华苑小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大同市三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繁峙县县城滨河北大道北侧万里路东侧,项目区北靠城市新规划道路,南邻滨河北大道,西侧与万里路相依,东侧为空地。项目规划建2幢25层商住楼(6#、8#),4幢18层住宅楼(1#、2#、3#、5#),沿项目区一周布置9幢框架结构商业楼,分别为南部2幢5层商场(1#、2#)和其他7幢2层沿街商业楼(3#、5#、6#、8#、9#、10#、11#)。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9660m2,((约合44.4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18375 m2,分地上地下两部分。地上建筑面积94862㎡,其中,住宅为76380㎡,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6634㎡,配套公建部分建筑面积1848 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23513 m2,主要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本项目共可容纳住户610户,其中92户为廉租房,1952人。主要技术指标:绿地率为35%,容积率为3.47%。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
    (1)废气: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原辅材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机械的汽车尾气;施工人员临时炉灶的油烟;装修废气。
    (2)废水: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场地废水、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
    (3)噪声:拟建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工程弃方、装修废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采暖采取集中供热,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居民生活厨房炉灶产生的燃烧废气及油烟、停车场的汽车尾气、生活垃圾产生的恶臭;
    (2)废水:运营期的废水主要是居民生活污水、商业废水、冷却塔和换热站排水;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换热站、加压泵站等配套设施作业时的噪声和汽车噪声;
    (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主要防治措施
    1、施工期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在施工场界应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施工过程中使用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的措施;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施工场地设置洗车平台等;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现场搅拌。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场地废水经沉淀池经处理后用于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在施工期应避开休息时间施工,尤其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严禁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土方除用于回填外统一运往繁峙县环卫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居民须安装抽油烟机,地下停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和送风系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
   (2)废水防治措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繁峙县污水处理中心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水泵、换热站等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汽车噪声,采取隔声罩和单独隔音间封闭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每日定时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营运期能源消耗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及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主要包括:
    1、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公众对于该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对于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持的意见;
    3、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对环评报告书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同市三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80344363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智威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51-7043199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自公布起10天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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